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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龙岩中考体育考试实施办法

来源:龙岩市教育局 2015-4-21 20:15:38

现将《龙岩市2015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龙岩市教育局

  2015年3月19日

  龙岩市2015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实施办法

  为确保2015年我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顺利进行,根据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2015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岩政综〔2015〕38号)和《关于公布龙岩市2015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项目的通知》(岩教综〔2014〕214号),在总结我市近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试实施对象

  所有参加龙岩市2015年初中毕业升学(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考试的初中毕业生(含应、往届)。

  二、考试组织机构

  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行县(市、区)负责制。在龙岩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下,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全面负责组织实施本县(市、区)辖区内考生的体育考试工作。

  龙岩市教育局成立2015年龙岩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统筹、协调全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邱贞礼

  成  员:赖有仁  王富发  郭秀红  李  明  王如田 王  淳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加强对本县(市、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局领导为组长,中教、招生、体卫艺、监察等股室有关人员组成的“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分工负责,落实责任制,集中精力,共同搞好升学体育考试工作。

  三、报名与考试有关事项

  (一)体育考试时间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自行确定,但应在2015年4月30日前完成。具体施考时间应报龙岩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和龙岩市招生办备案。

  (二)各县(市、区)教育局应抓紧时间进行考生信息录入等前期准备工作,确保考试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三)各县(市、区)教育局体育考试实施部门要将考生信息录入条形码类型报当地招生办,以便准考证打印及考生信息与测试成绩导入。

四、考试项目、评分标准与计分办法

  (一) 考试项目

  根据《关于公布龙岩市2015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项目的通知》(岩教综〔2014〕214号)精神,以及同各县(市、区)商定的意见,确定考试项目如下:

  1.必考类

  中长跑: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

  2.选考类:男生在立定跳远、掷实心球、一分钟跳绳、坐位体前屈4个项目中自选2项;女生在立定跳远、掷实心球、一分钟跳绳、一分钟仰卧起坐4个项目中自选2项。

  另外要求各施考单位对每位考生的3个考试项目,必须在同一个半天内完成。

  (二) 评分标准

  按教育部 国家体育总局2007年颁布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规定的评分标准评分,对女生实心球项目成绩在63分以下的,按福建省教育厅《关于2008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评分标准的补充通知》(闽教办体〔2008〕5号,见附件1)标准执行。

  (三) 计分办法

  从2015年起,体育考试三项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必考项目(即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占50分,其它两项选考项目占25分,考生体育考试成绩为三项测试得分之和。各测试项目时按教育部 国家体育总局《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分,按以上比例折算后计算体育考试最终成绩。三项测试得分总分90分以上(含90分)、80分以上(含80分)、 60分以上(含60分)、60分以下分别以A、B、C、D四个等级记载。

  五、考场设置与管理

  (一)各县(市、区)应根据本地实际,集中设置一个或多个全封闭式考场,考场设施及条件必须符合各项考试要求。考场要制定考点应急预案和救护措施,要在考场显眼位置张贴考试规程、考场纪律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分表。要公布市、县二级考试举报监督电话(龙岩市教育局监察室电话:2319005)。

  (二)考场应实行封闭管理,无封闭条件的须在考场周围划设明显禁区标志。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工作证件入场,考生凭准考证由引导员有序带进考场。严禁与考试无关人员进入考场。

  (三)要选派作风正派、熟悉业务的人员组成测试工作组,并认真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考务培训,未经培训者不得上岗。工作人员必须树立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严肃认真,坚持原则,遵守纪律。

  对在考试中违纪舞弊的有关工作人员,以及用冒名顶替、隐瞒或伪造、涂改准考证及其它有关材料或其它欺诈手段,或者因招生工作人员或其他人员的徇私舞弊行为取得考试资格、免试资格、考试成绩及录取资格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相关规定处理。

  六、考试规则及要求

  考试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福建省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指南》的有关规定执行,并特别注意下列要求:

  1. 考生不得穿皮鞋、塑料鞋和钉鞋(含橡胶钉鞋、足球鞋)参加考试。

  2. 800米或1000米跑至少两人一组,站立式起跑。以分、秒为单位记录考试成绩,不计小数。例如5分30秒8,按5分30秒评分。如果在非400米标准跑道场地上进行考试,测试人员应向受试者报告剩余圈数。测试人员应告知受试者在跑完后应保持站立并缓慢走动,不要立刻坐下,以免发生意外。

  3. 立定跳远起跳时脚尖不得踩线,两脚同时起跳,不得有助跑、垫步或连跳动作,每人可试跳3次。成绩登记以米为单位,取两位小数。

  4.掷实心球(考试球重2千克),必须是原地投掷,不得助跑或垫步。两脚前后或左右开立,身体面对投掷方向,双手举球至头上方向前方掷出。如两脚前后开立投掷,当球出手的同时后脚可向前迈出一步,但不得踩线。每人可试掷3次。实心球测试应使用电子测试器材丈量或使用钢尺量,成绩登记以米为单位,取一位小数。

  5. 仰卧起坐考试时,受试者仰卧于垫上,两腿屈膝90度角左右稍分开,两手指交叉贴于脑后。起坐时,以双肘触及或超过双膝为完成一次。仰卧时两肩胛骨必须触垫。一分钟到时,受试者虽已起坐,但两肘未触及膝盖者,该次不计。受试者借用肘部撑垫或臀部起落的力量完成起坐,判为犯规,因犯规所得的次数扣除。

  6. 一分钟跳绳考试,考生听到开始信号后开始跳绳,动作规格为正摇双脚跳,每跳跃一次且摇绳一回环(一周圈),计为一次。摇绳动作必须是正摇,反摇绳子判为犯规,因犯规所得的次数扣除。每跳跃一次且摇一回环(一周圈)为一次,一跳多摇、只跳不摇和一跳一垫步均判为犯规,因犯规所得的次数扣除。

  7. 仰卧起坐与一分钟跳绳考试时,测试单位为次,在计算次数时,以电子测试器材自动计次为主。若考试器材出现故障,并且考生当场提出要求,允许安排考生在同一个半天内重考,并采用人工或机械计次的办法,人工计数应清晰报出。

  8. 坐位体前屈测试时,考生两腿伸直,两脚平蹬测试纵板坐在平地上,两脚分开约10~15厘米,上体前屈,两臂伸直前,用两手中指尖逐渐向前推动游标,直到不能前推为止。考试时身体前屈,两臂匀速向前推动游标时不得突然发力,两腿不能弯曲,否则判为犯规,应重新测试。测试计的脚蹬纵板内沿平面为0点,向内为负值,向前为正值。记录以厘米为单位,保留一位小数。总共可测试两次,取最好成绩。

  9. 考生每项考试结束,由仪器或测试人员当场向考生宣告成绩,并用碳素水笔将成绩填写在龙岩市招生办统一下发的2015年龙岩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科考试证右侧“体育测试成绩表”成绩栏中,并签上监考老师名字。每场测试完毕,当场打印出成绩一份由两个以上测试人员签字,装入密封袋密封并贴上密封签。密封签上由两个以上现场测试人员签字后,交主考办公室,作为考生单项测试原始成绩备查。个别采用人工测试的项目,其测试成绩应认真登记,当场记录在考生成绩卡上,并于每场考试完毕后将考生成绩卡装入密封袋密封并贴上密封签,在密封签上由二位或以上现场测试人员签字后交主考办,于中考成绩汇总录入时启封查验核对。

  同一考点当天全部项目测试完毕后,考点应当将该天所有考生的电子器材测试成绩汇总并打印2份,其中一份由现场二位工作人员签字后,装入信封密封并贴上密封签,在密封签上签字后交主考办,于中考成绩汇总录入时核对备查。另一份于当天全部测试项目测试完毕2小时内,张贴于考场显眼处公示。

  各县(市、区)可根据实际决定对体育考试过程进行录像与否,有条件的县(市、区),可对全部测试项目进行全程监控录像。遇有争议或投诉,由各县(市、区)考试领导小组负责裁定。

七、考试器材的管理

  (一)体育考试前,应认真检查测试器材主机自带芯片的数据,以及可拔插的专用U盘上的数据是否已经清空,若有数据必须先行清空才能使用。一经开始测试并收集数据,在无三人以上在场时,均须用封条封存主机使之不能操作,拔出的U盘用信封封好密封,并在密封签上由两个以上现场测试人员签字后,交主考办公室。封条在待下一场考试开考前当众启封。

  (二) 应缜密管理考试专用电脑上数据采集系统的超级用户密码,设立分别包括招生、监察部门人员在内的三人分别掌握2位以上数字的密码。

  (三)考试结束后,招生、监察等三个以上人员要共同核对测试器材主机上数据、专用U盘上存贮的数据、考试专用电脑上采集数据,确认三者数据一致方可进行成绩录入。

  (四)测试器材上的主机及U盘上数据以及控制中心电脑中的数据应存留三个月备查。

  (五)考试应使用合格的电子测试器材。电子测试器材由各县(市、区)按相关规定程序办理。

  八、有关免考、缓考的规定

  (一)因身体残疾丧失运动能力或因伤病长期免修体育课的学生,可以申请免考,经县(市、区)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可以免考。该类免考学生应填写《龙岩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免试、缓试申请表》(见附件2),同时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病历、化验报告单、医院就诊发票原件,或提供残疾证原件(原件需要取回的,应提交复印件由审核人核对原件后签字,加盖县级招生办公章备查),此类考生的免考材料全部进入其考生档案,成绩按B等级处理。其他原因申请免考的学生,成绩按 C等级处理。

  考试前,学校应对获准免考的学生名单张榜公示5天,无异议后将名单报县(市、区)教育局审批。县(市、区)教育局应于考试前,将全部已批准免考的考生名单汇总上报龙岩市教育局体卫艺教科备案。龙岩市教育局将组织人员对免考对象进行抽查,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将依规处理,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考生因临时伤病不能按时参加体育考试的,持县级以上医院病历及疾病证明书;考生因其它意外事件(如家庭变故等)及女生因例假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由考生所在学校出具证明,报考场主考批准并报当地教育局备案,可准予缓考。

  (三)在考试过程中,如出现意外情况,经考场主考签字批准,允许该项目当场补考1次。如无法当场补考,经主考签字批准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该生可予以缓考处理,已考项目成绩无效。

  缓考考生的体育考试成绩以缓考成绩为准。考生只允许缓考1次,缓考应在半天内完成,除因特定部位受伤致使原选考项目无法完成的,经主考同意可以更换该项目之外,应测试所报考的3个项目,且必考项目不得更换。缓考具体时间由各县(市、区)自行确定。

  (四)凡无故缺考项目,均以0分计,不得补考。

  九、其它事项

  (一)设计严密的测试操作程序,严肃考风考纪。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学校要加强对师生的考纪教育,要根据本县(市、区)所使用的电子测试器材性能、操作特点,设计严密科学的考试与器材操作程序,防止**漏洞。电子测试器材由供应商提供现场技术支持,且其客服人员能直接接触测试器材、电脑的,本年度体育考试器材、电脑一旦启用,在其客服人员接触器材或电脑过程中,县(市、区)教育局必须安排2个以上监考与监察人员在场全程监视。

  龙岩市教育局将组织人员对体育中考进行巡视,对体育考试组织和实施过程中有关工作人员和考生的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及有关规定处理。

  (二)体育考试结束后,各县(市、区)教育局要认真统计考试结果、总结经验,并于2015年6月底前将总结材料报龙岩市教育局。

  (三)各县(市、区)教育局可根据本办法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十、本办法解释权归龙岩市教育局。

  附件:1.福建省教育厅关于2008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评分标准的补充通知

        2.龙岩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免试、缓试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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